關于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
欄目:嘉興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根據嘉人社【2016】187號文件,確定嘉興市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分別為1800元、2600元及3300元。
各鎮(街道):
根據嘉人社【2016】187號文件,確定嘉興市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分別為1800元、2600元及3300元。
此外,嘉政辦發【2015】9號文件第二條規定的相關人員繳費標準按規定執行,即已參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養老基本生活保障、農婚知青養老生活補助、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社會優撫、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供養、精簡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等人員,可按每年500元或800元標準繳費。
暫定
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從1月6日起開始繳費(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請各鎮(街道)每月及時查詢到齡人員,并通知其辦理退休手續,以免延誤時間,引起糾紛。
嘉興市社會保障事務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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