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我市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失業保險金計發基數的通知
欄目:潮州社保新政策 作者:瑞方人力 時間:2018-05-18
關于調整我市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失業保險金計發基數的通知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潮府函〔2015〕56號)的有關規定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稅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和《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潮府函〔2015〕56號)的有關規定,從2015年5月1日起,全市統一以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10元/月作為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失業保險金的計發基數。
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潮 州 市 財 政 局
潮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