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風聲:適當創新別“濫用”
有創新嗎?幾乎每個公司都說自己有創新。
從科技和醫藥到零食和化妝品的各個行業,所有公司總是把這個詞掛在嘴邊,以顯示自己處于行業最前沿。所有公司都在大肆宣揚他們的首席創新長、創新團隊、創新戰略甚至創新日。
但這并不意味著這些公司確實在做什么創新。他們用這個詞,是為了將尋常的進步描述成巨大的變化。
如同曾經無所不在的術語“協同作用”和“最優化”一樣,創新即便現在還不是陳詞濫調,那也正面臨著變成陳詞濫調的危險。
哈佛大學商學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教授、1997年《創新者的困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一書作者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說,大多數公司說他們是創新的,是為了引誘投資者相信公司有增長,而實際上并沒有。
對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提交的年度和季度報告的搜索研究顯示,去年各個公司以不同方式提到“創新”這個詞的次數為33,528次,這比五年前增加了64%。
據亞馬遜(Amazon.com)的一項搜索統計,過去三個月共有250多本書名含“創新”的書被出版,大都是商業書籍。
根據所問對象的不同,這個詞的定義差異很大。對Bubble Wrap氣泡襯墊制造商希悅爾公司(Sealed Air Corp.)首席執行長?;?Bill Hickey)來說,創新意味著發明一種從來沒有存在過的產品,比如現場發泡的包裝材料。
對優鮮沛蔓越莓公司(Ocean Spray Cranberries Inc.)首席執行長帕帕得利斯(Randy Papadellis)說,創新就是把被忽略的商品,比如蔓越莓吃剩下的皮,變成Craisins這樣的零食。
對輝瑞公司(Pfizer Inc.)的研發主管多爾斯登(Mikael Dolsten)來說,創新是擴大一種產品的范疇和應用,比如擴大一種對成年人也有效的嬰兒疫苗的應用。
伯爾肯(Scott Berkun)在其2007年所著的《創新的神話》(The Myths of Innovation)一書對創新這個詞的弱化提出了警告。他說,大多數人所說的創新往往只是一種“非常好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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